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继续教育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11-15
阅读:482
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:
根据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》和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(修订)》等有关规定,经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联席会议第十九次会议研究决定,对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所有在库专家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继续教育内容
1. 法规法规知识
2. 系统操作知识
3. 廉洁警示教育
二、继续教育时间
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
三、有关要求
1.请各专家自行通过“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”评标专家登录端口进入系统,点击“2022年继续教育”进行学习。
2.所有学习内容均完成规定学习时长方视为完成本期继续教育。
3.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将计入专家年度考核成绩,完成继续教育者则该项计满分10分,未完成者则该项计0分。
2022年11月14日